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2020〕53号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工作。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开办的专业
本学期拟开办的辅修专业1个,具体如下表。
辅修专业
|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种类
| 辅修学位
| 开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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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 理学/物理学类
| 理学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2019级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须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0日-9月17日。
四、报名程序
1.9月10日-9月17日,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学习基础,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210.45.32.195/)进行报名。
2.9月17日-9月18日,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辅修班级组建,并将辅修班级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
3.9月19日-9月20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各辅修专业最终学生名单。
五、相关说明和要求
1.辅修专业一般采取单独组班形式进行,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各班开课时间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具体通知。
2.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和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辅修专业的宣传、报名、录取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学生参加辅修学习报名时务请慎重考虑,应仔细阅读相关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见附件),凡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因自愿放弃或未能达到相关修读要求停止辅修者,所缴纳的辅修学习费用将不予退还。
4.学校根据辅修报名缴费情况进行编班,届时取消不满20人的辅修专业。报名取消辅修专业的学生自愿选择退费或改修其他辅修专业。
附件:2019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教 务 处
2020年9月10日
2019级物理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