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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刘承越转学的公示


2020-04-17 09:05:17 来源: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 浏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字〔2015〕19号)和我校《阜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2015年7月修订)》(校教〔2015〕5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我校商学院、教务处及普通本科学生转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月1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同意刘承越从我校转入湖南工商大学就读。现公示如下

刘承越,男,湖南长沙人,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当年高考成绩540分,因水土不服,出现皮肤瘙痒等症状,导致睡眠不足,精神不振,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为顺利完成学业,现本人申请转入家庭所在地学校—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其转学,我校严格审查其转出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转出我校条件。

公示期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学生刘承越转学有异议者,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联系部门及电话: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务科,0558—2591005。

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