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2〕7号
各学院:
为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决定启动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7号)要求,为做好教育部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本次申报优先考虑省级立项的特色专业建设点、参与“卓越计划”相关专业及紧缺人才专业。相关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与特色、本学院专业建设优势与特色,有效整合本单位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方面力量,深入开展项目申报论证,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并提交“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拟推荐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所在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任务书,学校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2年3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yk@fync.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2〕7号文件
2.教育部教高司函〔2011〕226号文件
3.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下载:附件1 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2〕7号文件.doc
附件2 教育部教高司函[2011]226号文件.doc
附件3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