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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2016-11-15 15:53:43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浏览:

   

1.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有关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实践教学预算、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过程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2.组织校级实践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

3.协调、督导相关学院安排教师教育类专业的见习、实习工作;

4.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安排和质量监控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5.负责各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完成年度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统计、奖励和总结工作;

6.负责全校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制(修)订各类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办法,制定各类实验教学环节(课程实验、实验课程)管理制度;

7.负责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及其他科室需要协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