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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1-29 17:35:32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网 浏览:

   

校教〔2012〕59号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限额

我校可推荐申报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汇总名单、建设方案、校企合作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名单》(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2.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纸质文档一式两份。

3.校企合作协议书(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文档作为附件附在建设方案材料后面)及合作单位简介、资质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12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yk@fync.edu.cn。联系人:郑继兵 范小虎;联系电话:0558-2596221.

三、推荐申报程序

学校根据各单位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成效及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四、相关要求

1.“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2.我校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卓越计划”支撑专业与企事业单位共建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优先支持与省外(区、市)企事业单位共建的合作基地。

3.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选择,应避免与已立项部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单位重复。

4.共建双方应为阜阳师范学院与企事业单位,校企合作协议书上应加盖共建双方公章。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名单.doc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